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具有特定情形的下列哪些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2011年卷二66题,多选)
具有特定情形的下列哪些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2011年卷二66题,多选)
admin
2019-11-14
23
问题
具有特定情形的下列哪些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2011年卷二66题,多选)
选项
A、视听资料的制作时间、地点存有异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也没有提供必要证明的
B、在做DNA检测时送检材料与比对样本属于同一个来源的
C、证人在犯罪现场听到被告人喊“给他点厉害瞧瞧”的陈述
D、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名、盖章而由侦查人员在笔录上注明情况的讯问笔录
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查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最高法解释》第94条规定,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1)经审查无法确定真伪的;(2)制作、取得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有疑问,不能提供必要证明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因此,应选A。《最高法解释》第85条规定,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4)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不一致的……B项“在做DNA检测时送检材料与比对样本属于同一个来源”,意味着送检材料与对比样本要么都是来自犯罪现场遗留,要么都是来自被告人、被害人本身,失去了DNA鉴定的意义。因此,应选B。C选项虽然所指不十分明确,比如,可能是发生了犯罪,也可能是在举行体育比赛或开玩笑时说的话。但是,就证人本身的所见所闻,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即具备证据的合法性。具体到某一案件,要综合全案与其他证据一起来分析和认定。也就是说,“证人在犯罪现场听到被告人喊‘给他点厉害瞧瞧’的陈述”符合证据的合法性特征,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但到底有多大的证明力,则要根据案情具体分析。因此,不选C。《最高法解释》第81条第1项规定,被告人供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1)讯问笔录没有经被告人核对确认的。但是,如果经过核对或者不核对而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按手印的,由侦查人员在笔录中注明情况,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最高检规则》第199条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名、盖章、捺指印的,检察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公安部规定》第201条规定,……拒绝签名、盖章、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可见,如果只是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名、盖章,而由侦查人员在笔录上注明情况的讯问笔录是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的,因此,不应选D。本题选A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A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行政部门不得任意扩权、与民争利,避免造成“有利争着管、无利都不管”的现象。下列哪些做法有助于避免此现象的发生?(2016年卷一52题,多选)
近年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和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贿赂,根据党内法规和法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5年卷一8题,单选)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使人民群众内心拥护法律,需要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某市的下列哪一做法没有体现这一要求?(2015年卷一7题,单选)
2007年,张某请风水先生选了块墓地安葬亡父,下葬时却挖到十年前安葬的刘某父亲的棺木,张某将该棺木锯下一角,紧贴着安葬了自己父亲。后刘某发觉,以故意损害他人财物为由起诉张某,要求赔偿损失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对于此案,合议庭意见不一。法官甲认为,下葬棺木不属于
法律格言说:“不知自己之权利,即不知法律。”关于这句法律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一6题,单选)
有法谚云:“法律为未来作规定,法官为过去作判决”。关于该法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11题,单选)
下列情况属于或可以视为行政诉讼中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是:(2009年卷二99题,不定项)
梁某酒后将邻居张某家的门、窗等物品砸坏。县公安局接警后,对现场进行拍照、制作现场笔录,并请县价格认证中心作价格鉴定意见,对梁某作出行政拘留8日处罚。梁某向法院起诉,县公安局向法院提交照片、现场笔录和鉴定意见。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二84题,多
一公司为股份制企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下列哪些主体有权以该公司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2013年卷二82题,多选)
随机试题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最常见的病因是
患者,男,29岁。今天下痢赤白黏冻,有时或见脓血便,腹痛,里急后重,肛门灼热,小便短赤。舌红,苔黄腻,脉滑数。治疗应首选
蛋白质一级结构中的主要化学键维持蛋白质二级结构稳定主要靠
关于利率和汇率的说法错误的是()。
(2014年)我国在2013年推出的金融衍生品是()。
BythetimeIfinishedhighschool,myinterestinanimalshadgrown,andIenrolledatauniversitytostudybiology.Ilearned
电磁波的预言和发现,为无线电通信开辟了道路。()
阅读以下文字,完成以下问题。按分化能力的大小,干细胞可分为三种类型:一类是全能干细胞,它具有能形成完整个体的分化潜能,如胚胎干细胞。它是从早期胚胎的内细胞团分离出来的一种高度未分化的细胞系,具有与早期胚胎细胞相似的形态特征和很强的分化能力,它可以无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7年9—12月当月专利授权量环比增速最快的是:
Wouldyouliketoliveinabigcityorsmalltown?Asurveywith2,004respondentshasrevealedonly35.5percentofthosesu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