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6年,清政府改刑部为法部,主要职责是( )

admin2013-05-12  13

问题 1906年,清政府改刑部为法部,主要职责是(     )

选项 A、审判
B、侦查
C、掌律令解释
D、掌全国司法行政事务

答案D

解析 1907年公布的《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及后来颁行的《法院编制法》,也均涉及建立新的司法机构体系。综其要点,主要是: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不再具有审判职能;改省一级的按察使司为提法使司,负责地方司法行政工作及司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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