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案件的地域管辖,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dmin2023-03-02  32

问题 关于民事案件的地域管辖,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C、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满6个月的地方
D、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该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满1年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向任何一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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