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是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是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admin
2014-07-21
36
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是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选项
答案
该条法律是关于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的规定。 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是指由于行为人在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是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情况下而为的民事行为。 该条法律规定的立法意义在于:确定重大误解的含义,维护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重大误解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行为人因为自己的过失对于所为的行为存在错误认识;(2)行为人的重大误解与所为的民事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基于自己的错误认识而实施了与其真实意思相悖的民事行为;(3)行为人因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民事行为给当事人造成了较大损失。 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的后果为:该民事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双方当事人均可依法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或者变更民事行为。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ui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法律可分为()。
关于法律实施、法律实现和法律实效三者,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根据汉宣帝时的法律规定,下列行为中,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有()
区分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标准是()
秦朝明确规定了司法官的办案责任,故意重罪轻判的称为()
下列关于公民这一概念的表述,正确的有()。(2016多52)
宋朝法律中规定的不动产典卖契约的成立要件包括()。(2010多63)
下列选项中,不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类型是()。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质权自()起成立。
随机试题
稠油在地层和()中流动阻力很大,使深井泵充满程度低,影响油井产量。
如果概念A与概念B的外延完全相同,那么A、B两概念具有()
关于子宫动脉的描述错误的是
反映盈利能力的指标有()。
关于信托业务中委托人的权利,说法正确的是( )。
德育工作者在德育过程中,应贯彻“理智主义”而非“情感主义”。
以下不属于双轨学制的代表国家有()。
美塞尼亚战争
IANA在可聚合全球单播地址范围内指定了一个格式前缀来表示IPv6的6t04地址,该前缀为()。
Doyouliketousesocialmedia:Whyorwhyno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