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客观现象能够作为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

admin2019-03-31  37

问题 什么样的客观现象能够作为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

选项

答案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的条件,是一种特定的法律事实,它既可以是某种自然现象,也可以是人的某种行为,还可以是某种特定的事件。但并非任何自然现象或任何行为都可以作为条件,作为所附的条件必须有下列特征: ①条件应当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已经发生的事实,不得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 ②条件应是可能发生的或可能不发生的事实。如果是肯定能发生或肯定不能发生的事实,就不能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但是,如果当事人把根本不能发生的事实作为条件时,如何认定?这时应认定该民事法律行为为不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因为其所附“条件”是无效的。同时,《民法通则》第60条规定:“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③条件应当是当事人选定(商定)的事实。法律规定的或基于行为性质所决定的事实,不能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如在保险合同中规定:当当事人出现事故时,保险公司赔偿其多少保险费。这里的“当事人出现事故”是保险合同本身性质决定的必须规定的条件,所以,在保险合同中,这种事实就不能作为所附条件。 ④条件应当是合法的事实。违法的事实,不能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例如,某合伙组织规定,入伙须以走私10辆汽车成功为条件。某甲如果能在5月1日前走私10辆汽车成功就可以成为合伙人。这个条件就是不合法的。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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