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债的产生说法正确的有( )。

admin2022-02-22  25

问题 关于建设工程债的产生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建设工程债产生的根据有合同、侵权、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B、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债务清偿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C、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可能产生侵权之债
D、无因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E、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坍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承担按份责任

答案A,C,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2)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3)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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