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 CAT3208型挖掘机5台,每台40万元,共计200万元;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公司向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余款自挖掘机交付之后每月5日前支付10万元,10个月付清;

admin2013-02-05  23

问题 2009年1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 CAT3208型挖掘机5台,每台40万元,共计200万元;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公司向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余款自挖掘机交付之后每月5日前支付10万元,10个月付清;甲公司任何一个月未按期付款,乙公司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货款付清之前,乙公司保留该5台挖掘机的所有权。乙公司在收到100万元货款后3日内交付挖掘机。
   甲公司依约支付100万元贷款,乙公司在约定时间内向甲公司交付挖掘机时,因合同未约定履行地点及履行费用

选项

答案(1)乙公司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甲公司。根据规定,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2)甲公司不能解除5台挖掘机的买卖合同。根据规定,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在本题中,仅有一台挖掘机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并不影响其余4台挖掘机的使用。因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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