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与民法的关系。

admin2022-04-02  29

问题 试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与民法的关系。

选项

答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民法的联系表现在三个方面: (1)在专门的环境污染防治法出现之前,环境污染问题主要依靠民事侵权救济制度加以解决。 (2)民法中有关民事权利的规定如人身权、财产权是环境污染受害人寻求救济的权利依据。 (3)民法物权制度、相邻权制度对自然环境要素的保护、公众环境权益的维护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民法的区别表现在三个方面; (1)公私法属性不同。民法对环境的保护属于私法的保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则更多地运用公法的手段对环境加以保护。 (2)民法对环境的保护属于事后救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对环境的保护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并且更侧重于事前预防。 (3)民法对环境受害者的救济是个案救济,侧重于对个人利益或者私益的维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对污染的预防和治理则更倾向于对环境整体的保护,侧重于对环境公共利益的维护。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rua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