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化工厂和乙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某村农作物减产。当地环境主管部门检测认定,甲排污中的有机物超标3倍,是农作物减产的原因,乙排污未超标,但其中的悬浮物仍对农作物减产有一定影响。关于甲、乙厂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卷一—73,多)

admin2017-06-05  30

问题 甲化工厂和乙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某村农作物减产。当地环境主管部门检测认定,甲排污中的有机物超标3倍,是农作物减产的原因,乙排污未超标,但其中的悬浮物仍对农作物减产有一定影响。关于甲、乙厂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卷一—73,多)

选项 A、甲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乙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C、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甲厂的行政责任   
D、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乙厂的行政责任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环境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 1条第1款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由此可知AB两项说法正确,当选。   
但同时也要注意:行为违法和有过错,是行为人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危害后果和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存在的因果关系,在法律明文规定的场合才成为行为人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由此可知,甲厂超标排污,对于该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需要承担行政责任,而乙厂行为合法,虽然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但无须承担环境行政责任。故C选项当选,D项不选。   
提示:环境民事赔偿责任是司法考试一个常见的考点,要把握该考点,必须明确:   
(1)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①实施了致害行为;②发生了损害结果;③致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2)环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环境保护法》规定,即使具备环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在三种情形下也免予承担环境民事责任。这三种情形是:①由不可抗力造成并且行为人及时采取合理措施。《环境保护法》规定,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②受害者自我致害。污染损失由受害者自身的责任所引起的,排污单位不承担责任。③第三者过错。污染损失由第三者责任所引起的,第三者应当承担责任。本题答案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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