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案例分析第76—80题)滨海市安平区天龙公司欠安华区恒大公司货款人民币50万元,安乐区建华公司欠安平区天龙公司货款人民币100万元,此两项货款均已届还款期限,但尚未偿还。恒大公司急于用款,经调查了解天龙公司无力还款,便多次催促天龙公司向建华公司

admin2013-10-23  34

问题 (2008年案例分析第76—80题)滨海市安平区天龙公司欠安华区恒大公司货款人民币50万元,安乐区建华公司欠安平区天龙公司货款人民币100万元,此两项货款均已届还款期限,但尚未偿还。恒大公司急于用款,经调查了解天龙公司无力还款,便多次催促天龙公司向建华公司索还欠款,天龙公司置之不理。
(2008年案例分析第79题)如果在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提起的诉讼的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得知天龙公司与建华公司之间的债务关系存在争议,并根据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正在进行仲裁,人民法院对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提出的诉讼正确的处理办法有(     )。

选项 A、诉讼中止
B、诉讼终结
C、继续审理
D、驳回起诉

答案D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仲裁与诉讼之间的关系。由于仲裁排除诉讼管辖,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起诉的被告为建华公司,其与天龙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约定了仲裁管辖,建华公司可以仲裁协议对抗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的起诉。所以,本题的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rT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