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都将公共秩序保留作为捍卫本国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关于这一制度,下列哪项判断是错误的?

admin2017-06-13  30

问题 世界各国都将公共秩序保留作为捍卫本国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关于这一制度,下列哪项判断是错误的?

选项 A、我国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仅在适用外国法律将违反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其结果为排除相关外国法律的适用
B、在英美普通法系国家中,“公共秩序”的概念一般表述为“公共政策”
C、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已经为国际条约所规定
D、我国法律中常常采用“社会公共利益”来表述“公共秩序”的概念

答案A

解析 公共秩序保留是指外国法律或者适用外国法律将违反我国的公共利益时,法院可以排除相关外国法律的适用。《民法通则》第150条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据此,我国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不仅在适用外国法律将违反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适用,而且在适用国际惯例时也可以适用,所以A项错误,应当选。在荚美普通法系国家中,用“公共政策”代替大陆法系的“公共秩序”的概念,其法院在审判中对于违反英美法系国家公共政策的外国法可以拒绝适用。所以B项正确,不能选。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具有普遍性和必要性,因此国际条约所已经将其作为一项制度加以规定,C项正确。前引的《民法通则》第150条就用“社会公共利益”来表述“公共秩序”,所以D项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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