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家电企业2007年亏损40万元,2008年亏损18万元,2009年实现利润50万元,营业外支出中有非广告性的赞助费2万元,为协作单位贷款担保而支付的贷款本息25万元,工资总额106万元(计税工资月人均800元,在册职工100人)已按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计提

admin2013-04-25  42

问题 某家电企业2007年亏损40万元,2008年亏损18万元,2009年实现利润50万元,营业外支出中有非广告性的赞助费2万元,为协作单位贷款担保而支付的贷款本息25万元,工资总额106万元(计税工资月人均800元,在册职工100人)已按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计提了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企业2009年应纳的所得税为(    )。

选项 A、10.78万元
B、11.5万元
C、10.15万元
D、12万元

答案C

解析 非广告性赞助不得扣除;贷款担保而支付的贷款本息不得抵扣;超标的工资和三项经费不得抵扣;调增纳税所得后要先弥补亏损。所以即可得:[50+2+25+(106-96)+(18.55-16.8)-18-40]×33%=10.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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