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按《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规定,关系到患者生命安全的手术室属于哪一类医疗场所?

admin2020-04-09  35

问题 (2010)按《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规定,关系到患者生命安全的手术室属于哪一类医疗场所?

选项 A、0类
B、1类
C、2类
D、3类

答案C

解析 《电气规范》第12.8.2条:医疗场所应按使用接触部件所接触的部位及场所分为0、1、2三类,各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0.类场所应为不使用接触部件的医疗场所;
1.类场所应为接触部件接触躯体外部及除2类场所规定外的接触部件侵入躯体的任何部分;
2.类场所应为将接触部件用于诸如心内诊疗术、手术室以及断电将危及生命的重要治疗的医疗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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