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伪决定》,对我国《民事诉讼法》进行了一些修改。以下哪项不是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伪决定》,对我国《民事诉讼法》进行了一些修改。以下哪项不是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
admin
2013-12-28
36
问题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伪决定》,对我国《民事诉讼法》进行了一些修改。以下哪项不是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
选项
A、审判监督程序
B、对妨碍民事诉讼违法行为制裁措施
C、主管和管辖制度
D、执行制度
答案
4
解析
根据全国人大《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本次修改主要涉及以下几点:(1)增加对妨碍民事诉讼违法行为制裁措施:对个人、单位及直接人员可以罚款、拘留,并可以向监察等机关提出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对个人罚款由1咖元提高至1万元以下;对单位罚款由3万以下提高至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2)完善了审判监督程序,减少了再审案件难度,扩大了再审案件范围。(3)完善了人民检察院对民事案件抗诉的制度。(4)完善了执行制度:对一审法院6个月末执行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期限由个人1年,单位6个月改为在2年内申请执行。执行,适用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等。(5)删去企业法人破产还债制度。本次修改没有涉及主管和管辖制度。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j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赵某从南京去北京出差,住宿于北京某宾馆。某日夜晚,赵某在房间休息时被潜入房间进行盗窃的社会闲杂人员的王某打伤。经查明,该宾馆当晚保安人员刘某擅离职守,上班时间去看望女朋友,致使王某轻松进入赵某的房间。赵某因此请求赔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
承揽人甲应于2000年1月2日向定做人乙交付加工制作的设备,乙应当在同年3月27日付款43万元。至1月2日,甲有证据证明,乙没有给付的能力。根据已知的情况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男与乙妇同为某村村民,经人介绍认识,甲男想与乙妇结婚,但乙妇因为不满意甲男的某些行为所以不同意结婚。甲男将乙妇关在屋里,并安排一位朋友代替乙妇与自己去结婚登记机关进行了结婚登记,甲男与乙妇的婚姻是:
对于本案,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如果本案中朱涛起诉离婚时周军已加入美国国籍并已在美国定居,其签收裁定书的当日表示不上诉,但2006年9月18日又就管辖权异议裁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则对周军的上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剧作家张强与好友王立共同创作完成了电影剧本《李自成》,尚未发表,王立便作为访问学者远赴美国。张强未征求王立的意见,自筹资金数百万元担任制片人,聘请了导演、摄影、演员等有关人员组成摄制组,将该剧本摄制成电影。电影后期制作阶段,张强与著名音乐人万山签订了合同,
甲向银行分期付款购车一部,双方约定在甲付清全部车款前,银行保留所购车的所有权。之后甲雇用乙从事交通运输,乙在车辆驾驶中不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致丙人身受到损害。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1995年9月,范某携家眷出国,将自己所有的一套房屋交给宋某居住,并与宋某言明如果自己5年内不回国就将该房送与宋某。2000年11月,宋某见范某出国后至今没有音讯,认为其私房已属自己所有,便将房屋出租给王某,并与王某签订了为期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2002年
张三与李四因建筑工程合同发生纠纷,张三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追究李四的违约责任。在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后,其发现本案的书记员王二是李四的大学同学,同一个导师,关系甚密,因此决定申请其回避,那么张三应当在何时提出申请呢?
林武取得一张北京大同有限公司开出的可背书转让汇票,该票据承兑行是上海虹口区工商银行。林武到青岛出差时不慎将该汇票丢失,立即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经审查后发出催告,公告期为70天。到第80天,仍无人申请权利,该法院于是判决除去原票据上的权利,终结公示催告程
随机试题
在法定准备率为10%的条件下,当中央银行向某商业银行发放100万元贷款后,整个商业银行系统最多能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简述离休和退休的区别。
在影响健康的因素中,生活方式因素实际属于()
喘息的根本治疗
嗜酸粒细胞增多见于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必先转变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即把思想方法搞对头。”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这句话体现了()。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116-120题近三年来,上证指数各季度首日收盘价环比波动幅度最大的是()。
设顺序表的长度为40,对该表进行冒泡排序。在最坏情况下需要的比较次数为
设变量x的值是845,则下面语句的输出是Printx\100+(xMod100)\10+xMod10
A、Becausethisbrandhasgoodquality.B、Becausetheyareconsumers’favorite.C、Becausetheydon’tsellhighpriceshoes.D、Be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