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经济法的可诉性。

admin2011-01-12  16

问题 试论经济法的可诉性。

选项

答案从一般的法理上说,法的可诉性,是指法律规范所具有的、可由一定主体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等法定机构通过一定的程序用来判断和解决争议的属性。经济法上的可诉性问题,实际上是指对于经济法主体行为的不满可否向法定机构倾诉(如提起诉愿或起诉),以使法益获得保障的问题。经济法的可诉性问题在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体现。在市场规制法领域,可诉性问题并不突出,因为相关主体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或行政诉讼程序,或者相关的复议程序等实现自己的法益保护。征宏观调控法领域,由于对调控受体的义务和责任规定较多,因而调控主体对于调控受体的责任追究也是没有问题的。通常,可诉性问题较为突出的,是在宏观调控法领域中调控受体对调控主体的责任追究方面,因为客观上确实存在着经济、法律、政治等诸多方面的困难。就目前经济法的具体立法而言,要解决可诉性问题,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实体法上的问题,如果没有实体法上的相关规定,对于相关主体行为的不满仍然不可向法定机构倾诉,则即使程序法方面有再好的规定,也无法启动相关的程序,因而还是不能解决可诉性的问题。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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