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和乙发生口角,盛怒下的甲将乙当众毒打一顿,并对着倒地不起的乙撒尿取乐。乙将甲诉上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共7万元。法院审理后,判决认定乙的诉讼请求成立。判决生效后,乙认为自己不仅身体受到损害,人格上也受到侮辱,于是又向法院起诉,要求甲赔偿因该侵
甲和乙发生口角,盛怒下的甲将乙当众毒打一顿,并对着倒地不起的乙撒尿取乐。乙将甲诉上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共7万元。法院审理后,判决认定乙的诉讼请求成立。判决生效后,乙认为自己不仅身体受到损害,人格上也受到侮辱,于是又向法院起诉,要求甲赔偿因该侵
admin
2009-05-12
34
问题
甲和乙发生口角,盛怒下的甲将乙当众毒打一顿,并对着倒地不起的乙撒尿取乐。乙将甲诉上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共7万元。法院审理后,判决认定乙的诉讼请求成立。判决生效后,乙认为自己不仅身体受到损害,人格上也受到侮辱,于是又向法院起诉,要求甲赔偿因该侵权行为导致的精神损害。关于本案,以下哪些观点是不正确的?( )
选项
A、精神损害应当予以赔偿,法院对乙的起诉应当受理
B、乙未在前诉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判决生效后又基于同一诉讼标的起诉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
C、虽然前后两诉侵权事实同一,但前诉的依据是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后诉的依据是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两诉诉讼标的并不相同,法院应当受理后诉
D、虽然两诉诉讼标的不同,但法院仍不应受理.
答案
A,B,C
解析
根据民诉法第111条第(5)项的规定:“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在前后诉讼标的相同的情况下,法院不应当受理原告的再次起诉。但是本案中前后诉讼标的并不相同,因此B项理由错误。C项从理论上讲是正确的,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C项错误,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d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被告人吴某系某国有公司会计,月工资不足2000元,且妻子在农村,两个孩子还在上学,家境困难,经常申请补助。但一天吴某家被盗,破案后查明罪犯盗得现金10万多元、名酒20多瓶、国外名牌手表2只,存折5个,且存折上有存款200多万元。吴某涉嫌经济犯罪被捕,吴某供
甲某为报复某县人民法院审判员乙某,绑架了乙某不满5岁的女儿丙,丙的母亲丁向县公安局控告甲某有绑架嫌疑,公安局立案侦查。甲某的妻子戊向公安局反映甲在案发后突然去某地,公安局根据这一线索侦破了此案。对于此案,下列各项观点中哪一个是正确?( )
第二审法院发现第一审法院的审理具有下列______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根据我国刑法总则规定,下列哪些罪犯是属于应当被剥夺政治权利的______。
某派出所民警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扣押了李某的拖拉机。李某不服,以派出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过程中,法院认为被告应当是公安局,要求变更被告,李某拒不同意,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甲、乙、丙3人预谋抢劫某商场。他们一起商议了抢劫计划,并准备了火药、枪、匕首等抢劫作案用的工具。某日,他们3人来到商场,按照预定计划,由甲、乙二人进入商场抢劫货款,丙驾车在商场门口等候接应。甲、乙进入商场后,发现一收款员正在点数货款,即乘该收款员不备,各人
某日,王某和李某串通抢劫路人周某的钱财(价值1万元),二人共同实施抢劫,情节相同。但法院审理此案时,考虑到王某是县政府副秘书长的儿子,因此判王某抢劫罪,执行3年有期徒刑,而判李某抢劫罪,执行5年有期徒刑。该法院的做法违背了下列哪项原则?
公务员李某因违纪受到降级处分,如果对此处分结果不服,他可以采取哪些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下列何项属于抽象行政行为?()
随机试题
有关肺动脉瓣狭窄,以下哪项描述是不恰当的
女性,40岁,反复口腔溃疡,乏力,口干,间断心悸,超声心动图提示心包积液,24小时尿蛋白0.5g,抗核小体抗体阳性,可能的诊断是女性,16岁,雷诺现象1年,查体双手呈腊肠指,化验ANA1:40,抗SSA抗体(-),抗RNP抗体(+)1:10000,可能
投资风险最小的有价证券是()。
刘某致王某和李某轻伤,王某将案件起诉到法院,李某接到法院通知后表示不想追究刘的责任,没有参加诉讼。一审宣判后,李某反悔,就同一事实向法院提起自诉。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投资项目市场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调查。
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
天津某市居民高某2011年12月份取得工薪收入5000元,12月份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36000元。高某2011年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树枝:柴火
积分=()
What’sthepurposeofthefai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