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在拐卖妇女过程中,将被害妇女某甲强行奸污,之后又强迫其卖淫。案发后,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服刑10年后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期的第3年,李某抢劫一辆汽车但未被发现。假释考验期满后的第4年,李某又因抢劫他人财物而被逮捕,并如实交代了其在假释考验期限内

admin2015-09-11  35

问题 李某在拐卖妇女过程中,将被害妇女某甲强行奸污,之后又强迫其卖淫。案发后,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服刑10年后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期的第3年,李某抢劫一辆汽车但未被发现。假释考验期满后的第4年,李某又因抢劫他人财物而被逮捕,并如实交代了其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抢劫汽车的行为。同时,为争取宽大处理,李某还将其知道的曾经在本省有重大影响、但一直未能侦破的持枪抢劫恶性案件的重要线索告诉了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这一线索顺利地侦破了这起特大抢劫案。问题:
    (1)李某拐卖妇女又强奸被拐卖的妇女,并迫使其卖淫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理?
    (2)对李某是否需要撤销假释?为什么?
    (3)对李某假释考验期限内的抢劫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4)对李某最后的刑罚应当如何定性?
    (5)如何确定李某的最后刑罚?
丙企业属于违反出资义务的哪种情形?应承担何种责任?甲公司、乙公司、张某和吴某各需要承担何种责任?

选项

答案丙企业属于出资不实。《公司法》第30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甲公司、乙公司和张某因此承担连带责任。吴某不对此承担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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