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30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发现: 2014年4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原材料而欠乙公司80万元货款未付。2015年3月,甲乙双方签订一份还款协议,该协议约定:甲公司于2015年9月10日前偿

admin2017-04-09  26

问题 2015年7月30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发现:
2014年4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原材料而欠乙公司80万元货款未付。2015年3月,甲乙双方签订一份还款协议,该协议约定:甲公司于2015年9月10日前偿还所欠乙公司货款及利息共计87万元,并以甲公司所属一间厂房抵押。还款协议签订后,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乙公司在债权申报期内就上述债权进行了申报。
2014年6月,甲公司向A银行借款12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丙公司以其所有的部分设备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未能偿还A银行贷款本息。丙公司将用于抵押的设备依法变现,所得价款全部用于偿还A银行,但尚有20万元借款本息未清偿。
2015年7月1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一份广告代理合同,该合同约定:丁公司代理甲公司发布产品广告;期限2年;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违约金20万元。至甲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时,双方均各自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
2014年8月,甲公司向李某购买一项专利,尚欠李某19万元专利转让费未付。李某之子小李创办的戊公司曾于2014年11月向甲公司采购一批电子产品,尚欠甲公司货款21万元未付。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后,李某与戊公司协商一致,戊公司在向李某支付19万元后,取得李某对甲公司的19万元债权。戊公司向管理人主张以19万元债权抵销其所欠甲公司相应债务。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戊公司取得的债权发生在破产受理前,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
B、如果经过人民法院同意,戊公司就可以主张抵销
C、戊公司是在破产受理后才取得该债权的,不得主张抵销
D、戊公司欠付甲公司的货款应当向管理人进行清偿
E、戊公司受让的对甲公司的19万元债权可以在甲公司的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

答案C,D,E

解析 (1)选项ABC: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得抵销;(2)选项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的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3)选项E:债权人有权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戊公司因受让李某对甲公司的债权而成为甲公司的债权人,有权在甲公司的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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