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于2019年1月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要求保护一种电气设备产品及其制造方法。实质审查阶段,审查员向李桌发出了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李某要求保护的产品和方法之间不具备单一性。李桌于2020年3月30日就该申请提出了分案申请,分案申请保

admin2022-11-30  41

问题 李某于2019年1月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要求保护一种电气设备产品及其制造方法。实质审查阶段,审查员向李桌发出了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李某要求保护的产品和方法之间不具备单一性。李桌于2020年3月30日就该申请提出了分案申请,分案申请保护电气设备的制造方法。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如果李某在分案申请中正确地填写了原申请号但未填写原申请日,则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不受理李某的分案申请
B、如果李某在分案申请中正确地填写了原申请日但未填写原申请号,则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照一般专利申请受理
C、李某需对原申请和分案申请的说明书进行修改,删去原申请说明书中电气设备的制造方法内容,将该部分内容作为分案申请的说明书中的内容,否则其分案申请视为未提出
D、李某需对原申请和分案申请的权利要求书进行修改,删去原申请权利要求书中电气设备的制造方法内容,将该部分内容作为分案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中的内容,否则其分案申请视为未提出

答案B,D

解析 分案申请请求书中原申请的申请号填写正确,但未填写原申请的申请日的,以原申请号所对应的申请日为申请日,选项A错误。分案申请请求书中未填写原申请的申请号的,按照一般专利申请受理,选项B正确。分案以后的原申请与分案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应当分别要求保护不同的发明,选项D正确。分案申请的说明书可以修改为与权利要求对应,也可以不作修改保留原申请的全部内容,选项C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YDi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