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后不可作废标处理的是( )

admin2011-03-05  37

问题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后不可作废标处理的是(   )

选项 A、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但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B、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C、投标文件无单位盖章且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D、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答案A

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后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无单位盖章且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或者虽有代理人签字但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2)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书的;(3)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5)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6)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7)投标人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8)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他人名义或者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9)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10)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11)不符合招标文件提出其他商务、技术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12)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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