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2012-04-24  74

问题 关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包括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立项不属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
B、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应当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
C、对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国务院法制办经国务院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D、行政法规应当在公布后30日内由国务院法制办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答案C

解析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二条规定,行政法规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适用本条例。由此,A的说法错误,不当选;第十五条规定,起草部门向国务院报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应当由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应当由该几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由此,B错误,不当选;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经报国务院同意,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由此,C正确,当选;第三十条规定,行政法规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由此D的说法错误,不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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