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自考
下列案例中哪一项成立犯罪未遂?( )(2004/2/4)
下列案例中哪一项成立犯罪未遂?( )(2004/2/4)
admin
2021-01-02
9
问题
下列案例中哪一项成立犯罪未遂?( )(2004/2/4)
选项
A、甲对胡某实施诈骗行为,被胡某识破骗局。但胡某觉得甲穷困潦倒,实在可怜,就给其3000元钱,甲得款后离开现场
B、乙为了杀死刘某,持枪尾随刘某,行至偏僻处时,乙向刘某开了一枪,没有打中;在还可以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乙害怕受刑罚处罚,没有继续开枪
C、丙绑架赵某,并要求其亲属交付100万元。在提出勒索要求后,丙害怕受刑罚处罚,将赵某释放
D、丁抓住妇女李某的手腕,欲绑架李某然后出卖。李为脱身,便假装说:“我有性病,不会有人要。”丁信以为真,于是垂头丧气地离开现场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既遂、未遂、中止的认定和区别。
A选项,考查既遂与因果关系、“顺向障碍”。(1)得财结果与诈骗行为之间无因果关系,不能认定为既遂。
(2)虽已着手实行诈骗行为,被人识破,客观障碍原因导致其不能通过诈骗行为而得财既遂(所谓“顺向障碍”),是犯罪未遂。
(3)得财结果应当归因于胡某的赠与。
B选项,属“停止重复侵害行为”(多举犯)的情形,符合中止的时间条件“在犯罪过程中”;主观上明知没有既遂障碍而自动放弃,能达目的而不欲,按通说是犯罪中止。
C选项。绑架罪的既遂标准是控制人质人身自由(或杀死)。该犯罪已经成立犯罪的既遂。既遂之后放弃对被害人控制的,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但是可以认为有悔罪情节在量刑上予以考虑。
D选项,(1)丁触犯拐卖妇女罪,本选项情况是为了出卖妇女而实施绑架行为,以控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为既递,不以卖出为既遂。丁抓住了被害人的手腕,已经实行,但尚未控制,尚未既遂。
(2)“有性病”也可以控制住人身而使拐卖既遂,李某声称自己有性病这一情节,并不足以阻止丁将其控制,不能成为阻止拐卖妇女罪既遂的障碍。
(3)行为人主观上认为可以实施既遂而自愿放弃,系犯罪中止。
(4)与之对应的是强奸罪,如果行为人对被害人实施强奸,被害人谎称有性病,行为人因为害怕染病而放弃强奸,应当认为行为人主观上认为有客观障碍而停止,那是强奸罪的未遂,而不是中止。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Uua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刑法题库法学类分类
0
刑法
法学类
相关试题推荐
1992年12月31日前的专利申请获得的专利权,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为自申请日起_______年。()
对于恶意抢注驰名商标的行为,该驰名商标所有人()
下列商标侵权行为中,属于间接侵权行为的是()
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请求复审的机关是()
以下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下列选项,哪项中含有保护期限不受时间限制的知识产权?()
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如无书面协议或在协议中未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属于()
根据我国《专利法》,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发生举证责任转移的情形是()
报道房地产信息是《都市生活》报的主要业务之一,“每日头条”网站欲将《都市生活》刊登的新闻作品在其网站全文转载,“每日头条”网站登载这些新闻作品时()
案例:居住于A市的张某有一子居住于B市,张某想在退休后能和儿子一家生活在同一城市,以便相互照顾。现张某看中了B市的一套公开销售的商品房,欲购买并打算对该房屋的买卖合同进行公证。张某应向哪个城市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为什么?
随机试题
患者,女,76岁。大便干燥,排便时感胸闷、出汗,为确定诊断,首先应检查出汗,为确定诊断,首先应检查
()对于保障行政行为及时作出,避免因行政行为的拖延耽搁造成相对人权益的损害,稳定行政管理秩序和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日本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房地产预计利润的利润率不得低于( ),由主管税务机关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类(或分项)确定。
阅读下列素材,回答有关问题。新课改提出每一个学生都要以愉快的心情去学习生动有趣的化学,激励学生积极探究化学变化的奥秘。为每一个学生提供平等的机会,使他们都能具备社会所必需的化学基础知识、技能、方法和态度,并且从已有的经验出发,了解化学与日常生活的密切关系
为什么说游戏是幼儿最自然、最有效的学习?
张大干在加州的故居和左邻右舍希腊式或罗马式的巍峨广厦相较,的确有似贫者之居,未免______。从这一排瓦顶的平房右侧角门穿过,自落地的玻璃窗向室内窥视,当系画师的画室兼客厅。长长的画案蒙罩着厚厚尘埃,躺榻上倚枕斜陈,茗具横置,一片______气氛。依次填人
“后驱”是指发动机的动力通过传动轴传递给后轮,从而推动车辆前进的一种驱动形式。当后驱车在水平公路上匀速前进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在事物发展动力问题上外因论的错误在于( )
TheUnitedStatesisnottheenergyhogitoncewas.Efficiencygainsareoftenmeasuredintermsof"energyintensity,"which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