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善意取得制度。

admin2012-08-25  33

问题 论述善意取得制度。

选项

答案(1)善意取得的概念及构成条件 善意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移转给他人或设定他物权,受让人因善意而依法取得该物的所有权或他物权的制度。 善意取得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标的物为依法可流通的动产或者不动产。然而,并非所有的动产、不动产都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首先,必须是依法可流通的。其次,法律规定不适用善意取得的动产,依其规定。如《物权法》规定,遗失物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②让与人对所让与的标的物无处分权。 ③标的物须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④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⑤转让行为必须完成了物权变动的法定公示要求。《物权法》规定,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2)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 ①受让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善意取得制度的基本法律效果就是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②受让标的物原有权利消灭。 ③无处分权人对原所有权人负赔偿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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