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生产、作业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admin2022-03-17  29

问题 简述生产、作业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选项

答案生产、作业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具有如下构成要件: (1)本罪的客体是生产、作业的安全。这里所谓的“生产、作业安全”,同样包含着从事生产、作业的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如果发生重大事故,不是因客观上违章行为所造成,或者虽违章并造成一定的后果,但损失尚未达到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程度,则不能以犯罪论处。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从事生产、作业的人,详言之,指工矿、企业或者事业单位从事生产、作业的职工,既包括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也包括生产、作业的指挥人员和生产、作业的技术人员。此外,无证开采的小煤矿矿主、无照施工经营者、在押犯等在施工过程中,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也可构成本罪。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可以是疏忽大意或者是过于自信。即应当预见因自己的违章导致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发生的可能性,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因自己的违章导致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发生的可能性,但过于自信没有防止其发生的心理态度。所以,过失是指行为人对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对注意义务的违反也可能存在“明知故犯”心态的情形,但不能因此而认为是故意犯罪。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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