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09年7月15日,原告四惠贸易公司与被告隆兴百货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被告向原告提供纯毛毛线15吨,每吨5000元,货到付款,如有违约应给付对方四万元违约金。合同还约定,为节省被告费用,由对被告供货的第三人(暖心毛纺织厂)直接将货于2009
2009年7月15日,原告四惠贸易公司与被告隆兴百货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被告向原告提供纯毛毛线15吨,每吨5000元,货到付款,如有违约应给付对方四万元违约金。合同还约定,为节省被告费用,由对被告供货的第三人(暖心毛纺织厂)直接将货于2009
admin
2016-01-16
41
问题
2009年7月15日,原告四惠贸易公司与被告隆兴百货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被告向原告提供纯毛毛线15吨,每吨5000元,货到付款,如有违约应给付对方四万元违约金。合同还约定,为节省被告费用,由对被告供货的第三人(暖心毛纺织厂)直接将货于2009年12月底以前送到原告处。该合同签订后,被告又与暖心毛纺织厂签订了合同,约定由毛纺织厂将15吨纯毛毛线于2009年12月底前送至原告处,货到并经验收后,由被告向毛纺织厂按每吨4800元支付货款。毛纺织厂在合同订立之后,因原材料价格上涨,严重影响其生产,至2009年12月底仍不能向原告供货。原告遂于2010年4月以被告百货公司违约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百货公司所签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百货公司没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判决被告百货公司按合同的约定向原告商贸公司给付违约金4万元。判决后,被告不服,提出上诉,理由是原合同约定由毛纺织厂向原告独立承担供货义务,被告不应当承担此责任。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尽管原告与毛纺织厂没订立合同,但根据原告与被告、被告与毛纺织厂之间订立的合同,毛纺织厂负有交货义务,毛纺织厂没有履行该义务就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被告百货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也应对原告承担违约责任,但毛纺织厂与百货公司过错程度有区别。
问题:
如果在二审中贸易公司与百货公司达成和解,欲结束此案,应如何处理?
选项
答案
贸易公司与百货公司达成协议后,可以采取两种做法:一是双方可要求二审法院制作调解书;二是贸易公司可以向二审人民法院申请撤诉。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M5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一家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合作合同和章程中归定:外方以设备和现金出资,中方以厂房和土地使用权出资,不计出资比例,合营期间所得收益首先用于偿付外方出资的本息,偿付完毕后的合营期间,双方按各50%的比例分配收益,合营期满时,该企业的全部固定资
某公司是一家国有整车制造企业,公司下设3个事业部,分别涵盖了小轿车、大客车和卡车的生产销售业务。公司作为大型企业,也曾有过不错的经营业绩,由于企业产品老化,近年来在竞争日益激烈的汽车市场上,企业逐渐陷人困境。公司新上任的领导为了扭转困局,经过市场分析,针对
企业应生产经营那些“顾客需要的、企业擅长的、符合社会整体利益的产品”。这种营销观念是( )。
劳动合同是()双务书面合同。
张某在甲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甲公司准备和张某再签订一份5年的劳动合同,张某则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甲公司认为如果张某拒绝与公司签劳动合同,公司就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为此,双方发生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发
甲企业是一家历史悠久的生产通讯设备的企业,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该企业所占的市场份额越来越小,生产经营困难。2009年公司高层管理者决定开发市场需求较大的电视机、电冰箱等产品。这一决定充分利用了企业现有的人、财、物,因而企业逐步走出了困境。甲企业领导经过研究
在商务谈判中,对重要的问题应争取在()进行。
该公司的下列行为不符合招聘原则的有:()。下列哪种情形,该公司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水平:()。
甲公司是一家棉纱生产企业,生产工艺在同等行业中处于中等水平,生产规模较小,但企业市场竞争水平较高,在某地区占有市场份额25%,居于行业先进地位。近几年来,棉纱生产行业市场竞争激烈,虽然公司通过技术改造和加强内部管理大幅度降低成本,通过产品质量监督提升了企业
甲公司是一家棉纱生产企业,生产工艺在同等行业中处于中等水平,生产规模较小,但企业市场竞争水平较高,在某地区占有市场份额25%,居于行业先进地位。近几年来,棉纱生产行业市场竞争激烈,虽然公司通过技术改造和加强内部管理大幅度降低成本,通过产品质量监督提升了企业
随机试题
1999年10月15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该合同约定:由B公司为A公司制作铝合金门窗1万件,原材料由A公司提供,加工承揽报酬总额为150万元,违约金为报酬总额的10%;A公司应在1999年11月5日前向B公司交付60%的原材料,B公司应
Foryears,theTobaccoInstitutehastriedunsuccessfullytorefute(反驳)thechargebyhealthexpertsthatcigarettesmokingcan
A.抑制NA释放,促进NA再摄取B.非选择性抑制NA和5-HT再摄取C.阻滞D4和5-HT2受体D.阻滞D2受体E.阻滞D2和β受体丙米嗪的作用机制是
无机颜料具有的特性是()。
热启动是指计算机已经通电,启动时同时按下++三个键。
中国公民李某出版散文集取得稿酬收入40000元,将其中6000元通过民政部门捐赠给贫困山区。李某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元。
下列关于学习评估的说法正确的是()。
阅读程序:SubForm_Click()a=10:b=15:c:20:d=25Printa;Spc(5);b;Spc(7);cPrinta;Space(8);b;Space(5);c
WhatdoesMissGaodo?
Educationisregardedasthekeyto(make)______progres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