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多式联运公约》的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延迟交付货物,同时伴随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时的赔偿责任限额为( )。

admin2010-06-22  27

问题 根据《国际多式联运公约》的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延迟交付货物,同时伴随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时的赔偿责任限额为(  )。

选项 A、延迟交付货物应付运费的2.5倍
B、延迟交付货物应付运费的2倍  .
C、应付运费的2.5倍和责任限额的总和
D、延迟交付货物应付运费的2.5倍且不得超过整个合同运费额

答案D

解析 根据《国际多式联运公约》的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延迟交付货物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限制相当于对延迟交付的货物应付运费的2.5倍,并不能超过合同的全程运费;但当同时伴随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时的赔偿责任限制以公约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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