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7月1日,我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作为我国的单独关税区,香港不适用以下哪些法律、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

admin2014-04-26  34

问题 1997年7月1日,我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作为我国的单独关税区,香港不适用以下哪些法律、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

选项 A、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
C、世界贸易组织协议
D、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号)

答案1,2

解析 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16条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为单独的关税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参加《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关于国际纺织品贸易安排等有关国际组织和国际贸易协定,包括优惠贸易安排。香港特别行政区取得的和以前取得仍继续有效的出口配额、关税优惠和达成的其他类似安排,全由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因此排除选项CD。本题的答案为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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