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为美国人,受雇于北京某外资企业,于2004年8月至2005年7月在华工作但是没有住所。在此期间,甲的下列哪些收入应该依照《个人所得税法》向我国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 )

admin2012-09-17  43

问题 某甲为美国人,受雇于北京某外资企业,于2004年8月至2005年7月在华工作但是没有住所。在此期间,甲的下列哪些收入应该依照《个人所得税法》向我国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    )

选项 A、外资企业向其支付的月薪3万元人民币
B、其本国的出版社向其支付的稿酬2500美元
C、从国外取得的房租收入1000美元
D、从我国某高校取得的授课报酬5000元人民币

答案A,D

解析 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第1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是我国税法上的非居民纳税人,仅就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向中国政府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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