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选项中属于主物权的是( )。
下列选项中属于主物权的是( )。
admin
2019-02-28
33
问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主物权的是( )。
选项
A、地役权
B、抵押权
C、典权
D、留置权
答案
C
解析
物权有主物权和从物权之分。属于主物权的类型包括所有权和除了地役权之外的所有用益物权类型,如典权,地上权,永佃权,用益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采矿权,海域、滩涂使用权,取水权,探矿权等。故选C项。属于从物权的物权类型包括用益物权中的地役权和我国《物权法》规定的三大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注意:
第一,《物权法》没有规定典权,但我国仍然承认典权制度;
第二,我国属于土地国有或集体所有,不承认土地私有,因此,我国不存在永佃权制度;
第三,《物权法》中已经不存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宇样,而用“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取代国有土地使用权制度。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E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是()(2017年一专一第9题)
警察甲因为公民吴某举报自己受贿而怀恨在心,遂用他人手机向某军官发了一条短信,捏造吴某与其妻同居的事实,该军官信任自己妻子未予理睬,甲的行为构成()。(2012年单选9)
下列行为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是( )。
甲男将女同事汪某骗至宾馆,要求与之发生性关系,否则在网上散布汪某的不雅照。汪某对甲破口大骂,甲觉得无趣,遂打消奸淫念头离去。甲的行为属于()(2015年一专一第12题)
甲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犯罪人事前通谋,为其提供账户以转移走私所得。对甲的行为应认定为()(2012年一法专一第7题)
下列关于牵连犯的说法中,正确的是()(2011年一专一第8题)
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2010年单选4)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行为方式有()。(2010年多选23)
我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
甲乙之间订有买实合同,约定价款于1999年3月1日支付,丙为担保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价款的支付与甲订立了保证合同,但并没有约定保证的方式,买卖合同到期后,乙无清偿能力,过了半月,甲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在RHEL5系统中,若需要在每天凌晨1:30由系统自动将目录“/images”中的内容压缩备份到“/bak”目录下,可以设置以下()cron任务。
下列关于急性化脓性腹膜炎的体征中,哪项是错误的
A.慢性缺氧所致肺血管重建B.缺氧性肺血管收缩C.支气管肺感染和阻塞D.血液黏稠度增加E.气道炎症肺源性心脏病肺动脉高压形成的功能因素是
中医诊断学的基本内容是
经络学说形成的标志性著作是
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配,其分配顺序正确的是( )。
正义是现代法律的核心价值,司法是实现正义的重要途径之一。据统计,2013年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达到1400多万件。如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成为司法机关必须面对和思考的问题。请根据上述材料,结合我国法治发展的现实,论述通
PassageTwoWhatdoestheauthormeanby"unknownunknownscroppingup"inPara.11?
A、Shelovesherfamily.B、Shehatespolitics.C、Menareinterestedofthat.D、Shethinksthatisnotherbusiness.D从整篇对话看,A,B,C
ShouldParentsAccompanyTheirChildreninStudying?1.越来越多的家长选择陪读2.有人认为家长陪读利大于弊,有人持相反观点3.我的观点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