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地某大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被列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预估总造价为30亿元人民币,由于设计工期紧张,方案设计完成后项目法人便展开招标,同时将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设计任务书等报送计划主管部门审核。经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后与具有施工资质的M企业签订了《建设工

admin2012-12-15  36

问题 A地某大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被列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预估总造价为30亿元人民币,由于设计工期紧张,方案设计完成后项目法人便展开招标,同时将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设计任务书等报送计划主管部门审核。经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后与具有施工资质的M企业签订了《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并约定双方产生的争议提交A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后,该项目批准的投资计划中主体工程部分造价调整为20亿元。批准文件下达后,招标人要求降低包干价,承包人拒绝,招标人遂要求解除合同,双方发生争议。
项目法人的招标是否存在不妥?

选项

答案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尚未通过审批即展开招标不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本项目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在初步设计及概算经批准后方可展开招标。

解析 主要考查招标的不妥之处。《招标投标法》第9条规定,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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