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16岁;毛某,15岁;卞某,14岁。三人均是我国南方某地区的在校中学生。2004年5月某日三人放学回家,路过一条山沟,突然发现一只小熊猫,三个人不顾一切地去追,不多时,便追上了熊猫。小熊猫用力反抗,于是三个人用石头、木棍一顿乱打,把熊猫打昏了,后用藤

admin2013-10-30  41

问题 王某,16岁;毛某,15岁;卞某,14岁。三人均是我国南方某地区的在校中学生。2004年5月某日三人放学回家,路过一条山沟,突然发现一只小熊猫,三个人不顾一切地去追,不多时,便追上了熊猫。小熊猫用力反抗,于是三个人用石头、木棍一顿乱打,把熊猫打昏了,后用藤条将其捆起来,并用木棍往家里抬。由于熊猫被三人打昏,捆绑不得法,致使它在半路上就死了。三人将熊猫抬回家交给王某的父母,其父母将熊猫皮剥掉,将肉煮熟分食。根据这一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对于王某父母将熊猫肉煮熟分食的做法,说法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王某父母的做法没有违反宪法,不需承担违宪责任,因为熊猫在途中已经死亡
B、虽然王某父母的做法没有违反宪法,但其作为监护人,应承担王某行为导致的违宪责任
C、王某父母的行为不构成违法,但违反了公共道德,应受到社会谴责
D、王某父母的行为破坏了宪法所保护的客体,独立构成违宪责任

答案A,B,C

解析 《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不管熊猫在途中是否已经死亡,它始终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动物,王某父母将熊猫剥皮后煮熟分食,显然属于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违反了宪法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宪责任。A、B、C三项说法均错误,只有D项说法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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