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在公共汽车上因抢座位与乙发生争执,被乙打伤,甲告到大梁区公安局。请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中,如果大梁区公安局决定不立案,应当处理?(
甲在公共汽车上因抢座位与乙发生争执,被乙打伤,甲告到大梁区公安局。请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中,如果大梁区公安局决定不立案,应当处理?(
admin
2016-01-15
37
问题
甲在公共汽车上因抢座位与乙发生争执,被乙打伤,甲告到大梁区公安局。请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中,如果大梁区公安局决定不立案,应当处理?(
选项
A、10日内送达甲
B、3日内送达甲
C、15日内送达甲
D、30日内送达甲
答案
B
解析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5条2款规定:“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三日内送达控告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At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白酒生产厂在其产品的瓶颈上悬挂一标签,上印有“1950年巴拿马国际酒类博览会金奖”和一徽章。经查此纯属子虚乌有。对这一行为该如何认定?
下列有关法律意识的表述,正确的有哪些?()
以宪法最近一次修正案对公民财产权的保障规定进行了系统修改。其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下列有关我国宪法修改的说法,正确的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选举下列哪些人员?
下列有关票据承兑的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需要任职回避的是谁?()
下列关于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的执行,说法错误的是哪项?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经营者的做法正确的是()
赵某对180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审理马伯里诉麦迪逊的判决中宣布的“违宪的法律不是法律;阐明法律的意义是法院的职权”一句话记忆极深,又联想到自己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字句,回忆起自己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彻底败诉的那
随机试题
男孩,8岁。午餐与祖父在街边进食海鲜饭。晚上两人先后出现呕吐腹泻,大便初为黄色稀水便,量多,进而变为水样便、米泔样便。无里急后重。近5小时无尿。体检:T36.7℃,P125次/分,BP70/50mmHg,R26次/分,嗜睡,脉搏细速,皮肤干燥,双肺
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可以分为哪几型?
患者,女,7岁,右上颌中切牙外伤冠折、切角缺损,即刻就诊。口腔检查发现:穿髓孔大,探痛明显,可疑叩痛。治疗首选
甲公司于2004年4月6日签发一张汇票给乙公司,到期日为2004年7月6日。乙公司于2004年5月6日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被拒绝。乙公司遂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乙公司在此汇票上的背书属于什么性质?
合同法规定,债务人接受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均可向()主张。
以下属于信息传送方式的是()。
一、注意事项1.本题本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2.请在题本、答题卡指定位置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准
《拿破仑法典》(2009年历史学统考真题)
Whatdoesthewomanmean?
Youspendallyourmoneyonbeerandthencomplainaboutbeingpoor,butyoucan’texpectto_________andeatittoo,youknow.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