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A市李某驾车送人前往B市,在B市甲区与乙区居民范某的车相撞,并将后者打伤。B市甲区公安分局决定扣留李某的汽车,对其拘留5日并处罚款300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83)
A市李某驾车送人前往B市,在B市甲区与乙区居民范某的车相撞,并将后者打伤。B市甲区公安分局决定扣留李某的汽车,对其拘留5日并处罚款300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83)
admin
2014-02-27
26
问题
A市李某驾车送人前往B市,在B市甲区与乙区居民范某的车相撞,并将后者打伤。B市甲区公安分局决定扣留李某的汽车,对其拘留5日并处罚款300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83)
选项
A、李某可向B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B、对扣留汽车行为,李某可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
C、李某应先申请复议,方能提起行政诉讼
D、范某可向乙区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
A,B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申请人对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省、自治区、直辖市另有规定的,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办理。”据此,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的确定有三种情形:第一,实行中央垂直领导的部门,上一级主管部门为复议机关。第二,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若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复议机关有特别规定,则依此规定;若没有特别规定,则复议机关为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由申请人选择。第三,除前两种之外的部门,复议机关为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由申请人选择。因公安部门既非实行中央垂直领导的部门,也非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故应适用第三种情形,即李某既可以向上一级部门——B市公安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向甲区公安分局的本级政府——甲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选项A的说法正确。《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扣留汽车行为由甲区公安分局作出,没有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特殊情况,甲区人民法院对扣留汽车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享有管辖权。选项B的说法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7条的规定,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由选择为原则,以行政复议前置为例外。即除非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采用复议前置,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使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救济手段。《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2条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故治安管理处罚采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自由选择制度,选项C的说法错误。范某作为李某侵权行为的受害人,若认为公安机关对李某的处罚过轻,当然亦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过,由于乙区只是范某住所地,且范某不是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对象,乙区法院无管辖权。对此的相关规定是《行政诉讼法》第18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诉法解释》第9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选项D不正确。有考生认为,范某可就某李某的侵权行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应不局限于行政诉讼,选项D也是正确的。此种开放思维值得提倡,不过即使如此,选项D也是错误的。《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侵权行为地为甲区,而非乙区,民事侵权者李某住所地为A市,与乙区无关。因此,无论范某提起的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乙区法院皆无管辖权。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8z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对于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的民事判决,当事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在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可,对于该认可申请有管辖权的内地人民法院包括下列哪些?()
张某系某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一次因公出国归来时,其所携带应申报物品而未向海关通报,被海关查获。海关对其作出没收应申报而未申报物品和罚款3000元的处罚。张某所在单位得知此事后,对其作出记过的行政处分。张某对。上述两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
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按以下哪种方式处理?’
某民警在一次执行公务中牺牲,被公安部授予“一级英模”称号,并奖励奖金1万元,奖金由民警家属代领,同时其家属还收到全国各地捐款共达10万元。对该民警家属的11万元所得应否纳税存在下列几种意见,请问哪一种是正确的?
赵某是某私营造纸厂(不具法人资格)厂长,1998年初,甲某为骗取贷款,伪造了农业银行某办事处的储蓄章和行政章,制作2份金额各为100万元的大额存单,并持该假存单到某信用社以某电器厂的名义要求抵押贷款,骗取贷款200万元,用于偿还造纸厂所欠债务。案发前,归还
甲公司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该土地上建成了一栋房屋,并将该房屋出租给乙公司,每月得租金1万元。后被土地管理部门发现。下列哪一选项是对甲公司的行为和取得的租金收入进行恰当处置的方式?
下列行为中,哪些是终局裁决,不可诉?()
原告甲和被告乙签收调解书后,均认为调解结果不合法,他们可以何种措施予以补救?
市城市规划局批准建设的居住小区整体结构设计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给原告甲村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但是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等已经建成交付使用,撤销批准建设的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原告继承人李函在一审继承案件中败诉,李函不服提出上诉,对于一审的判决结果,李函仅对其二哥李笑继承了其父45%的财产表示不服,对于其他继承人的份额没有提出异议。对此情况,二审法院可以()
随机试题
该患儿最可能的诊断该患儿为了明确诊断,主要依靠哪项检查
下列关于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和故障报警功能的说法,错误的有()。
A.血府逐瘀汤B.柴胡疏肝散C.龙胆泻肝汤合涤痰汤D.瓜蒌薤白半夏汤合涤痰汤E.逍遥散合顺气导痰汤治疗痰浊闭阻胸痹的代表方为
患者,女,27岁,已婚。产后恶露1个月未止,量多、色淡、无臭气,小腹空坠,神倦懒言,舌淡,脉缓弱。治疗应首选()
《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一般不得退股、不得抽回股本。但在下列哪项情形下,发起人可以抽回股本?
应急照明配电箱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面()m。
假设一国货币供给量为18亿元,基础货币为6亿元,则该国的货币乘数为()。
【2016上】张某利用未成年人在街头乞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张某的行为()。
Whocalledtheman?
CitingOhioordinancesthatallowindividualstoseekchargesagainstsomeonethey’veseencommitacrime,sevenEuclidresiden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