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公司在未接到任何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突然被断电,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下列哪些情况下供电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2,007年试卷三第55题)

admin2017-03-14  39

问题 九华公司在未接到任何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突然被断电,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下列哪些情况下供电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2,007年试卷三第55题)

选项 A、因供电设施检修中断供电
B、为保证居民生活用电而拉闸限电
C、因九华公司违法用电而中断供电
D、因电线被超高车辆挂断而断电

答案A,B,C,D

解析 《合同法》第176条规定,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第180条规定了供电人因故中断供电的通知义务。即“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九华公司与供电公司之间形成的就是供用电合同。根据《合同法》的上述规定,在供电人因供电设施检修、为保证居民生活用电而拉闸限电、因九华公司违法用电而中断供电以及其他原因中断供电的情况下.均应当事先通知九华公司,否则对此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此,选项ABC都是正确的。在这里。要注意的是选项D,《合同法》第176条规定的供电人未通知用电人而中断供电,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情况是供电人“中断”供电,也就是说,该中断用电是在供电人可以控制的情况下发生的。至于供电人无法控制的情况,如不可抗力,供电人就不应当承担损失。而选项D中,因电线被超高车辆挂断而断电,并非在供电人可以控制的情况下,一般来说,供电人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选项D是值得商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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