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投资设立某股份有限公司,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dmin2009-01-16  44

问题 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投资设立某股份有限公司,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选项 A、甲、乙、丙、丁、戊可以选择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
B、若甲、乙、丙、丁、戊中有三人退出,则他们仍能够共同投资设立该股份有限公司
C、若甲已经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5%、乙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10%、丙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7%、丁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3%、戊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9%,则余下的股份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
D、设立时甲、乙、丙、丁、戊中至少要有三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答案4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8MA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