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下列理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有( )。

admin2021-07-29  23

问题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下列理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有(          )。

选项 A、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
B、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
C、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
D、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公司解散的原因。《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网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选项A、B、C均为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8Eo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