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刘某和洪某夫妇于1956年结婚,生育子女四个即儿子甲、乙,女儿丙、丁。由于刘某和洪某夫妇承包山地、开办工厂,挣了一些钱,盖了两栋三层的楼房,购买了小汽车,还有50万元的存款。为避免日后子女们争夺财产,刘某和洪某夫妇立下书面的遗嘱:指定两栋三层的楼房由甲继承
刘某和洪某夫妇于1956年结婚,生育子女四个即儿子甲、乙,女儿丙、丁。由于刘某和洪某夫妇承包山地、开办工厂,挣了一些钱,盖了两栋三层的楼房,购买了小汽车,还有50万元的存款。为避免日后子女们争夺财产,刘某和洪某夫妇立下书面的遗嘱:指定两栋三层的楼房由甲继承
admin
2008-06-12
43
问题
刘某和洪某夫妇于1956年结婚,生育子女四个即儿子甲、乙,女儿丙、丁。由于刘某和洪某夫妇承包山地、开办工厂,挣了一些钱,盖了两栋三层的楼房,购买了小汽车,还有50万元的存款。为避免日后子女们争夺财产,刘某和洪某夫妇立下书面的遗嘱:指定两栋三层的楼房由甲继承,因为在山地承包、工厂经营活动中,甲付出的最多。不幸的是,甲因病于1993年死亡,留下未成年的儿子毛毛。而刘某和洪某夫妇则于2003年6月在承包山地的一次滑坡事故中,双双同时遇难死亡。针对刘某和洪某夫妇的遗产“两栋三层的楼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应由毛毛代替甲作为遗嘱继承人,独立继承
B、应由毛毛与乙、丙、丁三人共同继承
C、应由乙、丙、丁三人共同继承
D、毛毛作为孙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因此,无权继承
答案
B
解析
本题涉及遗嘱继承和代位继承的问题。首先,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刘某和洪某夫妇书面遗嘱指定“两栋三层的楼房”由甲继承,因此,在遗嘱生效后,甲则有权按照遗嘱的指定获得“两栋三层的楼房”的所有权。遗憾的是甲先于遗嘱人刘某和洪某夫妇死亡,因此,该遗嘱不生效。虽然甲有儿子毛毛,但是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毛毛不能代替甲作为遗嘱继承人独立继承“两栋三层的楼房”。所以,选项A是不正确的。
其次,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且只有权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毛毛作为刘某和洪某夫妇的孙子女,不属于第一顺序或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但是,作为刘某和洪某夫妇的子女甲的子女,在甲(毛毛的父亲)先于刘某和洪某夫妇(毛毛的祖父母)死亡时,毛毛依法作为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他的父亲甲继承被继承人(刘某和洪某夫妇)遗产的份额。由于代位继承人只有毛毛一人,因此,毛毛有权独立地与乙、丙、丁三人共同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所以,B选项是正确的,CD选项是错误的。
需要强调的是:毛毛与乙、丙、丁三人共同继承,不是因为毛毛与乙、丙、丁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是因为被代位继承人甲与乙、丙、丁有同等的继承权,而代位继承人只有毛毛一人。假设甲有两个子女毛毛和甜甜,那么,两个代位继承人则只能共同继承被代位继承人甲的应继份额,也就是说,不管代位继承人数的多少,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继承的一份遗产。
最后,代位继承要求被代位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假设甲对被继承人(刘某和洪某夫妇)有违法犯罪行为而依法丧失了继承权,那么,毛毛则没有了代位继承权。不过,毛毛作为未成年人,如果既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可以适当分给遗产。对此,《继承意见》第28条有明确规定,继承人(即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即代位继承人)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3S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县吴某与乙县宝丰公司在丙县签订了甜橙的买卖合同,货到后发现甜橙开始腐烂,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吴某退货无果,拟向法院起诉,为了证明甜橙的损坏状况,向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关于诉前保全,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司考.2013.3.46)
下列属于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的有()。
甲是一机关单位干部,乙原为工厂工人,两人结婚已有10年。后乙辞职经商,依法登记为个体户。甲起初反对乙下海经商,但后来见收入不少,就不再反对,但一直没有参与乙的经营。乙的经营收入用于家庭消费和储蓄。一次因车祸导致乙损失货物价值13万元,债主找甲要账。甲有存款
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下,担保合同的当事人是()。
下列有关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代三2004年5月1日死亡,其遗产已予以分割,其子代东按照遗嘱继承了存款8万,代南按照遗赠分得家庭影院一套(价值4万),代北按照法定继承分得轿车一部(价值16万),现债权人钱某持借据主张代三生前欠其6万元债务。钱某的债权如何清偿?()
甲在乙经营的酒店进餐时饮酒过度,离去时拒付餐费,乙不知甲的身份和去向。甲酒醒后回酒店欲取回遗忘的外衣,乙以甲未付餐费为由拒绝交还。对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王某提出与被害人张某就伤害赔偿等问题进行和解。关于和解的程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要使白炽灯正常工作,灯泡的额定电压应()供电电压。
______byalltheteammembers,theyfinallygotthebigprojectfortheircompany.
无致伤性的机械指数的范围是
A.3500~4000cGyB.4500~5000cGyC.5500~6000cGyD.6500~7000cGyE.7000~7600cGy直肠耐受剂量
下列哪项不属于肌内注射的目的是
题12~13:某钢筋混凝土偏心受压柱,截面尺寸及配筋如图1-3所示,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纵筋采用HRB335级钢筋。已知轴向压力设计值N=300kN,偏心距增大系数η=1.16,αs=α’s40mm。假定e’s=305mm,试问,按单向
消费税的计税销售额不应包含增值税税额,如果一般纳税人将含增值税销售额换算为计税销售额,公式中的税率或征收率只能是()。
马克思主义认为政府的基本职能有两种,即组织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
A.升血钙、升血磷B.降血钙、降血磷C.升血钙、降血磷D.降血钙、升血磷降钙素对体内钙磷代谢的影响为
凡尔赛体系是由一系列条约组成的,其中战胜国与匈牙利签订的条约为()。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