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明辅政制度变化

admin2018-07-10  49

问题 元明辅政制度变化

选项

答案辅政制度是中国古代中央政府内部重要的政治制度,这一制度从元朝到明朝有较大变化。 元代虽大体上袭金制,但有较大的调整,辅政体制确立在忽必烈时期,故有学者称之为“忽必烈模式”。元代辅政体制以中书省为本,以枢密院为军政之纲,御史台为监察系统,构成行政、军政、监察等三个互不统属的辅政系统。实行中书一省制,所有奏章“先关白中书省”并有权提出处理意见,甚至先决后奏,这就与皇权发生冲突。 鉴于元朝辅政制度弊端,明朝为此作了调整。明初,朱元璋废除了中书省和丞相制,曾设置过“四辅官”,后试行失败。明太宗时,任命一些大学士协助皇帝办理机务。后来称之为“阁臣”,承担了部分辅政的职能。至明宣宗时,内阁制趋于定型,后成为明朝行政中枢。内阁人数不等,主要职能协商大政,草拟意见交由皇帝批驳。首席内阁大学士称为首辅,有票拟之权。内阁辅臣只是奉旨办事,其拥有的票拟权,可被皇帝驳回,多数“批红”由司礼监代笔。因此内阁必须与司礼监合作,才能执掌大权,其拥有的权利和地位远逊于元朝中书省长官。 总之,明代内阁辅政制不同于元朝的中书一省制,可以更好的加强中央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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