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出违约的诉讼的,下列哪些人民法院可以行使管辖权?( )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出违约的诉讼的,下列哪些人民法院可以行使管辖权?( )
admin
2009-01-19
41
问题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出违约的诉讼的,下列哪些人民法院可以行使管辖权?( )
选项
A、合同订立地人民法院
B、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C、诉讼标的所在地人民法院
D、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答案
1,2,4
解析
我国在涉外民事诉讼上也采用了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43条的规定,对于在中国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违约之诉,合同订立地法院、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可供扣押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和诉讼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1K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孙某将自己的住房一套借给同事吴某居住,后单位分给吴某住房,当时孙某出差去外地,吴某将孙某的住房出租给自己的朋友赵某,月租金1000元。孙某出差回来后,吴某将此情况告知孙某,孙某虽然很不高兴,但表示同意将住房出租给赵某,孙某表示同意的行为行使的是什么权利?
王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了300万元的死亡保险,受益人是王的父母。但王怕其妻知道,没有将此事告知其父母。1999年2月,王某出差坐飞机因飞机坠落而死亡,家人痛不欲生。在清理王的遗物时,大家都没发现王的保单。2001年3月,王妻在搬家时发现了该保单,并将其交给了王
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卞某财物。卞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卞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卞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某甲因做生意急需用钱,便用自己的一辆小客车作抵押,向朋友某乙借款10万元,借款期为1年;鉴于双方之间的朋友关系,甲与乙仅仅订立了一份抵押协议,而没有去办理抵押登记。但就在抵押协议签订3个月后,甲又背着乙将该小客车以12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丙。那么,在借款到期后
王某为甲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该公司主营建材销售业务。王某在任职期间,代理乙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建材并将其销售给丙公司,甲公司得知此事后对王某的行为提出异议。对王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和处理?
王某从某字画店买得一幅油画作品的原稿,上面没有署名。王某觉得这幅油画哪个地方美中不足,又不知到底问题在哪里。于是王某授权在某美术学院任教的秦某对画进行修改。经秦某稍作修改后,王某觉得这幅画已基本上无可挑剔,算得上是画中的精品了。王某遂将这幅油画拿到某书画展
下列企业中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是:
下列有关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些?
太安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以下行为中,哪些会导致行为的所得收入归入公司或者被公司没收?()
随机试题
唾液分泌的调节是纯神经反射性的,包括条件反射和非条件反射。
“津血同源”的主要依据是( )
在施工中混凝土块体大小必须与混凝土制备、运输和浇筑的生产能力相适应,主要是为了避免()出现。
背景资料A公司中标某市城区高架路工程第二标段。工程包括高架桥梁、地面辅道及其他附属工程。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并在清单中列出了措施项目;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中约定工程款支付方式为按月计量支付;并约定发生争议时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
下列句子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
台湾某著名音乐人士近日用“喂鸡”比喻当下音乐市场中唱片公司的做法,他说:“原本一群鸡要喂鸡饲料才会长大,突然有家唱片公司喂碎报纸,发现有些鸡长得不错,于是其他唱片公司模仿,所有鸡就开始吃碎报纸,以后你喂鸡饲料,它们反而吃不惯了。”这位音乐人所说的主要意思是
设幂级数的收敛半径分别为R1,R2,且R1<R2,设(an+bn)xn的收敛半径为R0,则有().
设分块光滑定向曲面S关于xy平面对称,S在xy平面上方部分记为S1(方程为z=z(x,y),(x,y)∈Dxy),下方部分记为S2,又设R(x,y,z)在S连续,求证:
Manyofthetechindustry’sbiggestcompanies,likeAmazon,Google,IBMandMicrosoft,arejockeyingtobecometheleaderforar
阅读下列说明,回答问题1至问题5,将解答填入答题纸的对应栏内。[说明]某涉密单位甲计划建设一套科研项目管理系统,因项目涉密,通过考察和比较,选择了具有涉密系统集成资质的单位乙来为其实施该项目。甲方要求所有开发工作必须在现场完成,项目所有资料归甲方所有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