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购买一辆挖掘机,出资比例分别为55%、30%、20%、5%。对该挖掘机的转让( )(2017年一专一第29题,2017年一法专一第15题)

admin2019-05-29  31

问题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购买一辆挖掘机,出资比例分别为55%、30%、20%、5%。对该挖掘机的转让(    )(2017年一专一第29题,2017年一法专一第15题)

选项 A、甲一人即可决定
B、甲、乙二人同意即可
C、经任意三人同意即可
D、必须经四人一致同意

答案B

解析 《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要处分共有的整体标的物,没有特别约定时,至少需要经过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就本题而言.只要甲乙同意则超过份额的三分之二,可以转让,故B正确,其他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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