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国有银行行长甲指使负责贷款业务的科长乙向申请贷款的丙单位索要财物。乙将索要所获15万元中的9万元交给甲,其余6万元自己留下。后来,甲、乙均明知丙单位不具备贷款条件,仍然向丙单位贷款1000万元,使银行遭受800万元损失。对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某国有银行行长甲指使负责贷款业务的科长乙向申请贷款的丙单位索要财物。乙将索要所获15万元中的9万元交给甲,其余6万元自己留下。后来,甲、乙均明知丙单位不具备贷款条件,仍然向丙单位贷款1000万元,使银行遭受800万元损失。对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dmin
2017-03-16
30
问题
某国有银行行长甲指使负责贷款业务的科长乙向申请贷款的丙单位索要财物。乙将索要所获15万元中的9万元交给甲,其余6万元自己留下。后来,甲、乙均明知丙单位不具备贷款条件,仍然向丙单位贷款1000万元,使银行遭受800万元损失。对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56题)
选项
A、甲的受贿数额是9万元
B、乙的受贿数额是15万元
C、甲、乙均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D、对于甲、乙的违法发放贷款罪和受贿罪,应当数罪并罚
答案
B,C,D
解析
选项AB涉及共同受贿中受贿数额计算问题。关于这个问题可以参照共同贪污数额的计算方法。2003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个人贪污数额’,在共同贪污犯罪案件中应理解为个人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共同贪污的数额,不能只按个人实际分得的赃款数额来认定。”因此,共同受贿也应当按照本人参与的总数额进行计算。就此而言,选项A的内容是错误的,选项B的内容是正确的。选项C甲、乙均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和选项D甲、乙应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都是正确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选项B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t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面关于中国封建社会的刑法制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张云是湘西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于其不能代表选民的利益,生活不检点,原选区选民50人依照法定程序要求罢免张云的代表资格。依照有关规定,罢免张云的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身份,须经原选区多少选民通过?()
刘律师出身建筑世家并曾就读建筑专业,现主要从事施工纠纷法律服务。开发商李某因开发的楼房倒塌被诉至法院,欲委托刘律师代理诉讼。关于接受委托和代理案件,刘律师的下列哪些做法符合律师职业有关规定?()
下列有关法官行为的论述中,哪些体现了审判独立的原则?()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务院行使不同的职权,在下列选项中:①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②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区域划分;③决定全国和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紧急状态;④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国务院行使的职权是:
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对立案、侦查、审判及执行实行监督,下列关于其监督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某公司欲解除与职工李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其所提出的如下解约理由或做法中,哪些是有法律依据的?()
王某是在农贸市场上卖生猪肉的个体屠宰户。2008年5月的某一天,税务人员刘某向王某征收生猪屠宰税20元。王某不但不给,还破口大骂刘某。刘某耐心向王某宣讲税收知识,劝说其交税。正在刘某讲话时,王某突然拿起挂猪肉用的钢制尖棒朝刘某胸部刺去。刘某胸部当即冒出大量
为了扩大业务范围,下列王律师的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甲状腺手术后的拆线时间为
下列哪一项对诊断胎儿食管闭锁最有帮助
患儿,男,12岁。突发寒战、高热、抽搐、昏迷。查体:体温40.5℃,脉搏140次/min,血压61/32mmHg,口唇发绀。实验室检查:血白细胞15×109/L,中性粒细胞0.82,肛拭子取便,镜检脓细胞(+),拟诊断为细菌性痢疾。其所属类型为
A.一侧肢体抽搐B.全身抽搐,意识丧失C.无意识搓手、解扣D.猝倒伴意识丧失E.短暂性遗忘症癫痫强直阵挛发作
肾结石非手术疗法的护理措施错误的是
某初孕妇,28岁,34周妊娠,睡眠中突然出现阴道大量流液,此后起床活动时有持续流液,因胎膜早破收入院。
军人违反兵役法法规,在非战时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应以()论处。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Ⅰ.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Ⅱ.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Ⅲ.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20天Ⅳ.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不作为违法是指行为人不实施法律所要求实施的行为。构成不作为违法,以行为人有作为的义务为前提。这种作为的义务有()。
1902年,清廷任命的修订法律大臣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