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要素,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1年试卷一第9题)

admin2016-05-08  24

问题 关于法律要素,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1年试卷一第9题)

选项 A、《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这属于义务性规则
B、《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这既不属于法律原则,也不属于法律规则
C、《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制定。”这属于委任性规则
D、《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这属于确定性规则

答案B

解析 法的要素包括法律概念、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是指以一定的逻辑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及其相应的法律后果的一种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是指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者本源的综合性、指导性的原理或者价值准则的一种法律规范。关于法律规则的结构,主流的观点采“三要素说”,即法律规则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部分组成。选项B中的“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明确规定了假定条件(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行为模式(应当回避),规定了执法人员的法律义务。属于法律规则。选项B错误。
    根据不同的标准,法律规则可以分成不同的类型:(1)按照法律规则所设定的行为模式或内容的规定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规则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其中,义务性规则分为两类:命令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2)按照是否允许人们根据自己的意志来适用法律规则,可以将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3)依照法律规则的内容是否已经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法律规则的内容来确定该规则的内容,可以将其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所谓确定性规则,是指法律规则的内容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法律规则的内容来确定该规则的内容。所谓委任性规则,是指没有明确规定行为规则的内容。只是规定了某种概括性的指示,授权或委托某一机关或某一机构加以具体规定的法律规则。所谓准用性规则,是指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规定可以参照或援引其他法律规则的规定来加以明确的法律规则。
    选项A中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滥用权力,属于义务性规则中的禁止性规则。选项A正确。选项C中规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执行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制定”,没有明确规定行为规则的内容,而是授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加以具体规定的法律规则,属于委任性规则。选项C正确。选项D中,法律规则本身的内容已经确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法律规则的内容来确定该规则的内容,因此处于确定性规则。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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