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16日,钱某向区工商管理局提出开设餐馆的申请,同年3月25日,区工商行政局通知钱某由于申请材料不齐全,决定不予受理。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dmin2018-10-30  35

问题 2005年3月16日,钱某向区工商管理局提出开设餐馆的申请,同年3月25日,区工商行政局通知钱某由于申请材料不齐全,决定不予受理。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钱某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B、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告知钱某补正的,可以分几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C、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不予受理钱某开设餐馆的申请是错误的
D、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实际已经依法受理了钱某的申请

答案B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由此规定可知,工商行政管理局不可以分几次告知其需要补正的内容,B项错误。A项符合上述规定,正确。本题中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材料9天之后才告知钱某,属于逾期不告知的情形,但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之日。故D项正确。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C项正确。故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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