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1日北海市(地级市)甲区国税局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市某汽配厂存在违法行为,经查该厂于2011年6月至10月,购买原材料取得增值税进项专用发票10份,计增值税税款98196.25元,已全部入账并抵扣,货款以现金支付。经查,此10份专用发票

admin2014-03-02  30

问题 2012年12月11日北海市(地级市)甲区国税局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市某汽配厂存在违法行为,经查该厂于2011年6月至10月,购买原材料取得增值税进项专用发票10份,计增值税税款98196.25元,已全部入账并抵扣,货款以现金支付。经查,此10份专用发票的票、货不相符。于是2012年12月20日甲区国税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对该厂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货不符、以现金支付.不能作为抵扣凭证,补缴已抵扣税款98196.25元。限该厂于2012年12月31日前缴清税款。该厂未缴分文税款,于2013年1月15日以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有误为由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撤销甲区国税局的税务处理决定。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未按税务机关确定的期限缴清税款,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规定,于2013年1月20日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于2013年1月2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查认为甲区国税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证据不足,作出了撤销甲区国税局行政处理决定,责令其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
复议期间,若汽配厂认为,甲区国税局所依据的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不合法,但在对税务处理决定提出复议申请时尚不知道该规定,则该汽配厂(    )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文件规定的审查申请。

选项 A、应当在复议案件调查终结前
B、可以在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该规定之日起90日内
C、可以在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前
D、可以单独
E、经复议机关同意可以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中的抽象行政行为审查。申请人在对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申请时尚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的,可以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前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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