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哪些情形不得适用刑事速裁程序? ( )
下列哪些情形不得适用刑事速裁程序? ( )
admin
2019-11-04
33
问题
下列哪些情形不得适用刑事速裁程序? ( )
选项
A、被告人是盲、聋、哑人
B、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
C、张某和王某共同盗窃,张某不同意适用速裁程序
D、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告人陈某始终未能就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数额与被害人赵某达成协议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不得适用速裁程序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223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速裁程序:(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三)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四)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者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的;(五)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六)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由此可知,本题A、B、C、D项均属于不得适用速裁程序的情形。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i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办理以下哪些事务或公证事项?()
武某遇车祸住院,在生命垂危时,请某律师事务所陆姓律师当其见证人并代书了遗嘱,武某同时指定陆律师为遗嘱的执行人。武某去世后,陆律师又接受武某妻子的委托代理遗产继承一案,并收取了代理费15万元。在上述情况中,陆律师采取的下列哪些行为是正确的?()
关于正当防卫,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9年卷二3题,单选)
甲在建筑工地开翻斗车。某夜,甲开车时未注意路况,当场将工友乙撞死、丙撞伤。甲背丙去医院,想到会坐牢,遂将丙弃至路沟后逃跑。丙不得救治而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3年卷二12题,单选)
甲杀人后将凶器忘在现场,打电话告诉乙真相,请乙帮助扔掉凶器。乙随即把凶器藏在自家地窖里。数月后,甲生活无着落准备投案自首时,乙向甲汇款2万元,使其继续在外生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二20题,单选)
甲因在学校饭堂投毒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服刑期间,甲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关于甲的假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年卷二11题,单选)
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关于此案,
丁某以其房屋作抵押向孙某借款,双方到房管局办理手续,提交了房产证原件及载明房屋面积100平方米、借款50万元的房产抵押合同,该局以此出具房屋他项权证。丁某未还款,法院拍卖房屋,但因房屋面积只有70平方米,孙某遂以该局办理手续时未尽核实义务造成其15万元债权
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下列哪些事项,《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2015年卷二81题,多选)
我国的基本社会制度是基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在社会领域所建构的制度体系。关于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62题,多选)
随机试题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
URL的组成不包括()
在像面的不同方位上实际焦点的投影,称为
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1题)
[2012专业案例真题下午卷]某架空送电线路,有一档的档距L=1000m,悬点高差h=150m,最高气温时导线最低点应力σ=50N/mm2,垂直比载g=25×10-3N/m.mm2。公式f=gl2/8×σ属于哪一类公式?
韦氏智力量表的缺点主要包括()。
被称为“发现之母”和“产业粮食”的技术是()。
继续教育是指针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的以更新、补充、拓宽专业知识和培养、提高业务能力为目的的非学历教育。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各项属于继续教育的是:
Themainpurposeofthepassageisto______.Thetoneofthefinalparagraphcanbestbedescribedas______.
【F1】Breathingparticulate-laden(akasmoggy)airmaybehardeningyourarteriesfasterthannormal,accordingtoresearchpublish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