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考研真题)论述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admin2022-07-20  31

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考研真题)论述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选项

答案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是证券立法的指导思想,是证券法律制度的高度概括,贯穿证券立法、证券法律适用、证券法律解释的始终。证券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所谓公开,是指证券发行人在证券发行前与证券发行后,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向国家证券监管机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投资者提供或公开其符合规定的、有可能影响证券价格走势的资料和信息。公开原则主要适用于发行证券的企业。这一原则要求发行企业所公开的资料和信息应符合真实、全面、及时、易得和易解的要求。  所谓公平,是指证券发行与交易关系中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对等,以及不同投资者所享有的无差别待遇。  所谓公正,是指证券监管、证券司法与证券仲裁应当公正地适用法律法规来解决证券纠纷或查处证券违法犯罪行为,不能偏袒任何人和任何事。(2)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所谓自愿,是指当事人应当本着意思自治的原则,自主决定是否参与、以何种方式参与以及参与何种证券的发行与交易,任何人不得胁迫或非法引诱他人参与证券的发行与交易。  所谓有偿,是指当事人应当本着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按照价值规律中的等价交换规则参与何种证券的发行与交易,除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外,当事人取得证券权利都应当向他方当事人支付对应的价金或酬金,不得利用自己的特殊地位或身份无偿占有或剥夺他人的财产或利益。  所谓诚实信用,是指证券当事人在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中不欺不诈,以最大的善意从事证券活动,任何人不得滥用权力,禁止欺诈行为、禁止内幕交易、禁止操纵市场、禁止一切误导、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诚信原则与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相互补充,共同构成证券法的基本原则。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强调证券市场行为评价标准的客观性,诚信原则则更多地强调证券市场参与者的主观态度,只有两者的有机结合,才能保障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3)国家集中监管与证券业自律相结合原则  所谓国家集中监管,是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法律和职权,通过其组织体系,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控制证券市场的高风险,保证我国证券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促进我国经济与社会的进步。  所谓证券业自律,是指在国家集中监管的基础上,证券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等,依照法律的授权,通过制定和执行管理规章和业务规则的方式,对证券的发行与交易以及其他相关活动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  (4)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原则  我国《证券法》第6条规定;“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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