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某市的章某于2008年1月份对准备出租的房屋进行维修,发生维修费用1200元(取得合法有效凭证),2月份将其装修的房屋出租给王某居住,租期2年,年租金24000元,则章某2008年3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为(  )元。(除个人所得税外,不考虑其他税费)

admin2012-09-18  34

问题 位于某市的章某于2008年1月份对准备出租的房屋进行维修,发生维修费用1200元(取得合法有效凭证),2月份将其装修的房屋出租给王某居住,租期2年,年租金24000元,则章某2008年3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为(  )元。(除个人所得税外,不考虑其他税费)

选项 A、80
B、120
C、160
D、40

答案A

解析 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的收入为一次;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扣除800元;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因此本题章某3月份可以扣除修缮费1200-800=400(元);个人出租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税。章某3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4000÷12-800-400)×1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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