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居住在A县,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决定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张某应当遵守的义务有哪些?

admin2008-04-03  30

问题 张某居住在A县,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决定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张某应当遵守的义务有哪些?

选项 A、未经A县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A县
B、未经A县检察机关批准不得离开A县
C、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D、未经A县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答案A,C

解析 取保候审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其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义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选项AC均正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2款规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选项B错误。至于选项 D则属于被监视居住人应当遵守的要求之一。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A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hS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