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清末预备立宪的原因和主要措施。(北京大学2005年中国近现代史真题)

admin2018-01-12  26

问题 简述清末预备立宪的原因和主要措施。(北京大学2005年中国近现代史真题)

选项

答案(一)原因。(1)日俄战争后,日本以小国而击败大国的事例给饱经列强欺侮的国人留下深刻的印象。鉴于日本明治立宪以后的蒸蒸日上,朝野有识之士通过比较,基本上认为日本进行西方法律文化改革而建立立宪政体,是其摆脱落后而跃人强国之列的根本原因。(2)1905年7月,清政府决定仿效日本明治维新派大臣到欧美各国考察宪政的做法,派遣亲贵重臣先行对欧美各国政治制度进行详细考察。12月,载泽、尚其享、李盛铎、戴鸿慈、端方等五大臣奉旨分别前往欧美和日本考察政治。1906年8月,出洋考察宪政的五大臣归国,密陈立宪有“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弭”三大好处,主张诏定国是,仿行宪政。 (二)主要措施。清政府于9月1日正式宣布“预备仿行宪政”。谕旨指出立宪的原则是“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但“目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不能立即实行宪政,应先从改革官制人手,逐步厘定法律、广兴教育、清理财政、整顿武备、普设巡警,作为实行宪政的“预备”。 (1)改革官制,确立中央和地方的政治体制。11月6日,清廷宣谕按奕勖等厘定的新官制进行改革。主要内容有:改巡警部为民政部,户部为度支部,兵部为陆军部,刑部为法部,理藩院为理藩部,大理寺为大理院,都察院为都御使、副都御使,其中,法部管司法,大理院管审判,都御使负责纠察行政缺失;将太常、光禄、鸿胪三寺并人礼部,工部并入商部,取名农工商部;增设专管轮船、铁路、邮政的邮传部;内阁、军机处、外务部、吏部、学部等部门不变;准备设海军部、军谘处、资政院、审计院等。1907年,清政府又对各省官制进行了改革。 (2)1908年9月,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以9年为限,同时颁布《钦定宪法大纲》。《钦定宪法大纲》规定,皇帝有颁行法律及发交议案、召集及解散议院、设官制禄及黜陟百司、统帅陆海军及编订军制、宣战议和及订立条约、宣布戒严及发布命令等权力,并总揽司法权。同时它也规定,司法权与行政权分离,君主不以诏令变更法律,这就使君主的权力受到一定的限制。同时还对臣民的权利、义务做了规定,规定臣民有言论、出版、著作、集会和结社的自由,有获得人身保护等权利。 (3)1911年5月,清廷发布内阁官制和任命总理、协理大臣以及各部大臣的上谕,宣布裁撤军机处、旧内阁和会议政务处,任命奕勖为内阁总理大臣,那桐、徐世昌任内阁协理大臣,组成责任内阁。但在内阁13名成员中,竟有9名满人,汉人只占4名;而且在9名满人中,皇族竟然又占了7名。皇族不仅充当了国务大臣,而且居于领导和多数地位。因而,这一内阁被称为“皇族内阁”。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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