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邻居乙和丙打伤,乙以甲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丙也向法院起诉,对甲提出索赔请求。法院受理了丙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两案并案审理。在本案中,乙、丙居于什么诉讼地位?( )

admin2015-05-07  23

问题 甲将邻居乙和丙打伤,乙以甲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丙也向法院起诉,对甲提出索赔请求。法院受理了丙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两案并案审理。在本案中,乙、丙居于什么诉讼地位?(    )

选项 A、乙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丙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丙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乙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乙、丙为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D、乙、丙为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答案D

解析 考查普通共同诉讼的确定,甲对乙和丙的侵权行为,分别形成两个独立的侵权法律关系,乙、丙的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类。因此,乙、丙之间不构成必要共同诉讼人,而应为普通共同诉讼的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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